我国著名法学家、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教授指导我校卓越基地建设并与法学院师生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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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1 14:4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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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上午,应法学院名誉院长石少侠教授邀请,我国著名法学家、教育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教授在法学院班子的陪同下参观了我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并与法学院师生亲切座谈。
在法学院领导班子的陪同下,徐显明教授首先考察了我校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情况,在参观了卓越基地的模拟法庭、教室、学术沙龙、案例研讨室、图书阅览室、文献检索室后,对我校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硬件建设给予了充分地肯定。随后,徐显明教授来到法学院会议室,与法学院师生亲切座谈。座谈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丽萍主持。
王丽萍书记首先代表法学院向徐教授简要介绍了我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进展情况和法学院的概况以及法学院近年来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硕士点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并请徐教授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和法学院的学科建设给予指导。
徐教授认为,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推出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2.0版的要求,无论是卓越基地建设,还是法学院的建设都要以下面四个方向为抓手开展工作:一是优质的生源。由于学校是面向全国招生,因此生源质量有一定的保障。卓越班学生通过选拔的方式产生,更是可以保证生源质量;二是一流的师资。学院应当始终将师资队伍建设放到办学最为根本的位置上,因为在学科三要素中,人才培养是标志性成果,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代表学科高度,但师资队伍却是前二者的保障,是学科建设中最为根本的要素,没有一流的师资,就没有一流的人才培养,当然更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三是办学特色。财经高校的法学院应当以经济与法律相结合作为办学特色,整合全校优势学科,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没有特色的法学院就是可有可无的法学院,因此必须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四是稳定的传统。学院的发展应当有自己的传统,一旦形成学院的传统,应当长期保持,重点内容不能变化,尤其防止后任否定前任。
徐教授的指导为我校卓越基地建设和法学院的学科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法学院院今后的工作划出了重点,相信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在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会把我校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法学院建设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