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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3下半年“重点积极分子”发展计划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14 00:00 点击数:

为增强法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根据《党章》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2013下半年学生入党重点积极分子发展计划。

一、拟发展对象

法学院2010-2012级在籍本科生,2011-2012级在籍研究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

二、时间安排

报名审核阶段:11月5—7日      民主评议阶段:11月8日—11月13日

公示反馈阶段:11月14日以后。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积极要求入党,入党动机端正,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作风正派,团结同学,为人诚实守信,具有较好的协作精神,在群众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已经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并且积极向党团组织汇报思想;

5、学习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优异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工作,工作踏实,活动表现突出、成绩较好;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及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7、班内民主测评通过率达到75%以上,综合测评分在本班30%以内;

8、以上各项指标要求同时具备,但某项指标突出好,可以适当突破1-2个条件;

9、研究生发展积极分子条件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如有以下条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有一定科研能力并积极撰写科研论文者、参与科研项目或积极协助导师完成项目者。

四、相关要求

1、鼓励突出,择优发展;

2、实事求是,客观民主;

3、个人根据基本情况如实填报《法学院学生入党重点积极分子申请表》,并于11月7日上午10:00前直接交到法学院团委办公室(一教1417),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4、监督电话:0431—84539440。

 

                                                                法学院团委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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