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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张成元博士莅临我院作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1 00:00 点击数: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吉林财经大学法律人大讲堂第十五期如期举行,应法学院副院长仇晓光副教授的邀请,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张成元博士为我校法学院同学作了题为“司法改革中的检察官”的司法实务报告。此次报告由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主办,并由我院副院长仇晓光副教授担任主持,法学院各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积极参加了本次报告。

张成元副处长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和当下司法改革热潮的结合点出发,并结合自身从事多年司法实务工作的经验,围绕“检察官职务设置与检察官职务履行”两个方面,具体阐述了硬性的各级检察机关机构设置及其弹性的职能配置与履行。报告中,张成元副处长结合个案,着重分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在法律适用的司法实务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三者之间的关系,期间,张成元副处长运用形象的比喻阐释了三机关在司法实践中的分工、配合与监督制约关系,将司法的微妙环节生动地呈现出来;第二,适应司法改革的新形势,张成元副处主要从各级检察机关的机构合并精简、检察系统的垂直管理体制预设以及检察官“去行政化”三个方面予以详细阐述;第三,张成元副处长结合自己从事多年的公诉人工作经历,从业务素质与职业伦理两个方面阐述了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职责所在,他强调,检察官作为法律人,一方面要不断地巩固和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培养法律人应有的法识底蕴和思辨能力。另一方面,检察官应该提升自己的法律职业操守,并通过“责任倒查制”予以制度性的规范制约。报告上,各年级同学积极提问发言,张成元副处长耐心解疑答惑,不仅活跃了报告气氛,也增长了同学们的见识。

报告最后,张成元副处对当下法学学子寄予厚望,期望司法实务中专业化法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随后,仇晓光副教授简要总结了此次报告的主要精神,并从法律理论的基础性学习与法律实务司法工作两个方面与同学们分享了他的心得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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