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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召开第三届刑法论坛
文章来源: 作者:法学社 发布时间:2015-11-09 00:00 点击数:

    

 

(法学社 供稿)11月6日,法学院第三届刑法论坛在逸夫教学楼法学2403教室举办。出席本次论坛的有长春市法学会科研部主任余晓竹、法学院副院长仇晓光、法学院副院长周毅以及靖宇检察院代表、抚松检察院代表、吉林警察学院代表、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法学院研究生等。

论坛开幕式由法学院于晓光教授主持,法学院副院长仇晓光致欢迎词。于晓光教授是本次论坛的组织者,组织刑法论坛是于晓光教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理念的体现。

本次论坛围绕《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展开研讨,以加深对其理解、把握,以期促进刑法实施,切实推进我国刑法的发展。在随后的大会主题发言中,各位与会代表就《刑法修正案(九)》的各项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学术观点与建议。

论坛讨论分为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靖宇检察院代表以“向利用影响力受贿人行贿罪”为中心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指出在实践中,此类犯罪存在取证难、“不正当利益”认定难等诸多问题,希望我国司法解释可以明确以上问题;抚松检察院代表围绕恐怖主义犯罪定义、《刑法修正案(九)》对其修改以及修改后的特征三个方面进行了发言;吉大律师事务所赵海律师对《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了整体分析,说明其体现了犯罪体系的严格整合、刑罚配置更加完善。第二阶段,吉林警察学院两名学生代表和我校法学院李鑫鑫、樊丽霞、段丽琴、原荣共六名同学针对《刑法修正案(九)》的某一个具体方面作了发言。第三阶段,于雪婷副教授对大会内容作了总结,并从刑法修正案的属性、意义和价值,以及《刑法修正案(九)》所呈现出的当前刑事立法的特点和未来刑事立法的趋势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讨论过后,长春市法学会科研部主任余晓竹与大家分享了法学科研成果发表的要求,希望大家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围绕《刑法修正案(九)》提出自己的观点和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余晓竹主任期待在本次论坛后,大家对于《刑法修正案(九)》的科研成果可以形成法学会的一期内部刊物,助力我国刑法的进一步研究。

最后,于晓光教授致闭幕词,宣布法学院第三届刑法论坛圆满成功,同学们对参与本次研讨的社会各界人士及老师表达了由衷的感谢。此次论坛的圆满召开,为同学们加深理解《刑法修正案(九)》及其贯彻实施给予了重要指引,对提升法学院师生在刑法领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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