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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尹奎杰教授应邀来我院作专题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4 21:19 点击数:

2021年5月14日下午,吉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培训进院部活动在我校第二教学楼2405会议室隆重举行。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吉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法学学科专家尹奎杰教授作“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经验交流”专题报告。本期活动由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法学院联合举办,法学院教师代表参会,法学院周毅副院长主持会议。

尹奎杰现任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共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法律顾问)、吉林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副团长、吉林省司法改革专家委员会顾问、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6部,曾获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讲座围绕三个部分展开。分别是课题申报的总体性认识,对近三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分析,经验交流分享。

第一部分是“课题申报的总体性认识”。以“课题中心主义”切入,强调申报课题要转变对课题的态度。提出课题申报的三个“没有”和三个“只有”,关注申报的态度、技巧和思想的交流。申报课题要有“三二一”的层次,研究三个方面,把握两个主题,明确一个中心。

第二部分是“对近三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分析”。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总体介绍,列举立项类别。分析近三年的指南和立项情况,以指南和立项中的热词为例,明确如何选题,确定研究方向。通过分析三年立项情况,得出结论:应重视指南的指导作用,一定数量研究选题反复出现,领会国家重大需求、现实重大热点、理论与实践中大问题。

第三部分是“经验交流分享”。选题层面,一是研究项目申请公告的指导思想,二是研究选题指南的具体题目,三是选题要处理好与自身研究方向、与课题组前期研究成果、与相关领域三个方面的关系,四是选题题目设定的具体建议。论证层面,提出雕琢论证观点,调整论证角度,分清论证层次,明细论证逻辑,均衡论证结构,锤炼论证语言。内容层面,解析申报书每部分内涵与要求。

尹奎杰教授的专题报告针对性强,关注真问题,使参会教师对国社科基金申报有了更加深刻清晰的认知。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是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法学院工作的支持,未来法学院也将继续重视学术建设,争取与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举办更多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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