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月23日下午,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意见》精神。法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参加专题学习,并作交流发言。
会上,法学院党委书记高原指出,《意见》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和当前及今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实际需要,为我们法学教育改革、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基本遵循。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把《意见》中各项部署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各环节,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法学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进一步充实师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推动法学院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法学院院长仇晓光指出:《意见》明确提出了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确立了中国特色法学教育管理指导体制,是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权威指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法学院要紧紧把握历史机遇,着眼国家发展战略,立足吉林省地方法治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大研讨”工作要求,强化吉财法学特色双师型队伍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做强全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培养出杰出的卓越财经法治人才。
交流环节,参会教师一致认为,《意见》是一份具有重要先导性、指导性、引导性的文件。在《意见》指引下,下一步工作目标也更加明晰,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文件要求,勤勉奋进,将教学科研工作与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跨专业金课打造、加速智慧虚拟教研室建设、做强法律专业硕士点品牌,稳步提升“精法律、懂经济、会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和东北振兴发展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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