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11 月 17 日上午,吉林财经大学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校新经济(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实训中心举行《院校合作共建协议》签约。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湘凡,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策,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博杰,执行局局长孙青山,宽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红以及法院相关代表、本次聘任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务导师代表出席会议。学校党委书记孙杰光,党委副书记、校长童猛,副校长马秀颖,法学院党委书记高原、院长仇晓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李宝永副校长主持。
仪式上,校党委书记孙杰光强调要通过全方位合作,形成以“实践育人为纽带、实务导师为桥梁、学术讲座为舞台、挂职锻炼为平台、课题研究为阵地”的合作模式,共育法治英才,特别是加强涉外人才培养,努力实现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为长春中院提供“智库”支持,为东北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大批的高素质财经法治人才和社会法治人才。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简要介绍了长春中院的机构沿革、审判工作等主要工作思路及取得的成绩,并对双方在人才共建中如何科学规范管理、提升实践教学质量展开了深入交流,希望双方进一步强化共融共育理念,主动承担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共同责任,完善院校合作机制,推进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推动双赢多赢共赢,双向发力确保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取得实效,推动现实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双向奔赴”。
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童猛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缃凡作为双方代表签订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吉林财经大学院校合作共建签约协议书》。聘任环节,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童猛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颁发吉林财经大学客座教授聘书;副校长马秀颖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房鹏,长春破产法庭庭长梁琳琳、长春金融法庭员额法官唐虹梅颁发吉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务导师聘书;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策为吉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刘雯丽、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虞雅曌、讲师王琳琳颁发挂职庭长助理聘书。
法学院始终与长春市两级法院保持深度合作。本次法学院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落地“民事强制执行研究中心”、聘请三位法官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推荐三位教师挂职庭长助理、教师与法官共同合作申报长春市法学会课题,是学院与实务部门合作的进一步深入,推进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学研交流、专家挂职等方式深度融合,共同探索高校与法院联合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的新模式,为法治吉林建设和财经法治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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