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法学院举办建院三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暨法律人大讲堂第99讲,邀请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冠宇教授作“占有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专题学术报告。
报告会上,郑冠宇介绍了“占有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规定,并着重就占有的功能进行展开,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范进行比较分析并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对占有的社会和平秩序之维护功能、权利之外观功能、权利保有之要件功能和义务负担功能进行了详细的讲述。随后,郑冠宇与法学院师 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
法学院院长仇晓光介绍了我校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希望以此为契机推进两院在本科、研究生层面的学生交流,共同助力两院法学人才方面的高质量培养。法学院党委书记高原,副院长王开宇及部分师生代表100余人参加讲座。讲座由仇晓光主持。
专家简介;郑冠宇,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德国根廷根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财团法人法治建设基金会董事长,曾负责台湾民法物权编修正之起草,以及强制执行法之修正工作。著有《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总论》、《民法物权》、《民法概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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