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学院下发评定办法及评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细则》,在认真查阅申报人的支撑材料并充分依据申报人综合得分,确定下列同学为法学院拟向研究生学院推荐对象,现面向法学院广大师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17日—9月21日)。
推荐名单:
1、高思敏:2016级经济法专业;平均成绩89.33;第一作者发表论文4篇;参与科研项目结项1项;获得科研优秀成果1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参与学生干部工作。
2、毕 胜:2016级法律硕士专业;平均成绩88;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通过司法考试;实习表现突出;学生干部工作突出。
3、任振兴:2017级法律硕士专业;平均成绩89.47;获得科研优秀成果1项;通过司法考试;实习表现突出;参与班级管理工作。
4、姜竺豆:2017级法律硕士专业;平均成绩89.6;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通过司法考试;辅助班级管理工作。
5、郑宝磊:2016级法律硕士专业;平均成绩85.48;通过司法考试;辅助班级管理工作。
6、陈国伟:2017级法律硕士专业;平均成绩90.43;实习表现突出;班级管理工作突出。
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9440、0431-84539453、0431-84539456、18004425533、17390066389。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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