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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在辽源市设立法律专家服务站成果初现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06 00:00 点击数:
本网讯(通讯员姚佳明)今年九月,我校法学院与辽源市法学会就该市成立法律专家服务站事宜达成合作意向,法学院派出包括院长傅穹、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于晓光在内的八人专家团队作为辽源市法律专家服务站的首批专家,在辽源市东丰县府南社区、东辽县新城社区、龙山区盛世社区、西安区仙城社区、市社会矛盾多元化调处中心、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设立六个法律专家服务站。该法律专家服务站具有中立性、权威性、便捷性、无偿性等特点,其工作职责包括及时调处民间纠纷,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及时报送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简报和信息,为社区居民和有关单位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与帮助。其设立旨在及时有效解决百姓遇到的法律难题,结合工作实践,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
今年九月底,家住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盛世社区的“上访钉子户”王某,欣慰地在息访协议书上签了字。因对法院做出的人身伤害赔偿判决不服,这个高位截瘫老人从2008年开始上访,一直没有满意结果。今年9月我校法学院在辽源成立的法律专家服务站却解开了老人的心结。老人激动地说:“省里大学的法律专家免费来给咱解答,还有啥不满意的。
中城社区居民李某因与政府就土地征收补偿款产生纠纷而提起诉讼,二审败诉。李某不服判决,开始上访。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收效甚微。法律专家服务站成立后,10月中旬,中城社区召开了由我校法律专家主持,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李某说,专家的立场客观公正,不偏袒政府,指出了他们在执法程序上的某些瑕疵,也指出了自己长期以来存在的认识误区。“他们从情理和法理两个角度,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分析得明明白白,也教育我必须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最终在法律专家的协调下,李某自愿息访。
西安区红城社区的赵大妈因为赡养问题与儿女产生纠纷。服务站立即协调一名对婚姻家庭领域有专业特长的专家对她进行一对一服务,终于,儿女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赵大妈道歉认错,并承诺尽到赡养义务。“我不懂法律,子女不养老,当时想的就是去政府闹,让他们给一个说法。”赵大妈说,大学法律专家服务站热情周到的服务让她非常后悔当时的想法。
法律专家服务站不仅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而且也为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执法提供智力支持。我校法学院设立该服务站,是对“吉林省公检法司系统法律专家服务工作站的建设”的一个积极回应,是对“双师型教师、卓越法律人才基地建设”要求的充分配合。大学不仅是知识的殿堂,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动机。我校在辽源法律专家服务站的成功设立,标志着我校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又一个新的成果,在不久的将来,全省范围内将会有更多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专家服务站成立,届时也将会出现更多的我校法律专家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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