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经过各党小组、各学生党支部审查资格和党支部支委会讨论意见,法学院党委审批,确定下列同学为本学期法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和转正对象,公示期一周(2023年12月7日-12月13日),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向组织部门反馈意见。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转正的23名同志和发展的18名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监督反馈电话:法学院监督电话:0431-84539456,组织部监督电话:0431-84539045。
正式党员:黄靖涵 谷袖语 侯旭 宋乐 孙一涵 赵怡平 陈文雪 秦珍珍 于含月 刘俊彤 李硕 李妍潞 李民艳 帕孜来提•努尔买买提 丁月旋 杨佳欣 姜妹男 魏子钧 王姝力 王柏默 徐梓翔 潘卓文 任程坤
预备党员:张笑伦 钟洁馨 王畅 韩士金 张帅 徐昊 高鹏 温昊凝 李霞 赵宇霞 张震豪 孙靖然 高宁 于佳妮 王昱婷 梁苑玲 张鑫琪 刘姝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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