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撰写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准。为保证2008届毕业论文质量,法学系决定从即日起组织08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申报的原则和要求
1、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法学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
2、选题应从法学系培养高素质、实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出发,突出选题的应用性、实践性价值。
3、选题要难易适当、分量合理,在学生学力可驾驭的范围内。
4、学生应在掌握足够文献资料的前提下确定选题。
5、选题的最终确定实行一人一题的原则,杜绝选题重复现象。
6、鼓励学生申报创新性选题。
二、选题申报的程序
1、选题申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2、学生确定论文选题之前应征求其本科导师意见。
3、各班级学习委员对论文选题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后的选题于2007年8月31日前报送法学系办公室。
4、所有选题须经法学系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选题即成为该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
法学系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