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学系法律诊所课程的赵春艳、周剑一、田力三位同学成立的学习小组,接受本院信息系尹同学的委托,于2009年2月24日下午一点半,来到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公开审理并取得了胜诉,为当事人要回了一千元的“违约金”。
法律诊所是法学系开设的特色课程,这次诉讼是三位学生在法律诊所指导教师李凤颖副教授的带领下精心准备的一次“实践课”。为了能够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无偿援助社会弱势群体,法律诊所的师生们一直都在努力地研究、学习和实践,同时也是法学系为了使学生从课本走向现实,从理论走向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好的让学生了解法庭,以理论结合实践,塑造高职法律人才,达到双管齐下得目的而开设的实践课。
这次的胜诉得极大地鼓舞了法学系的学生们,法律诊所将在今后的活动中更多开展类似将法律知识和实践相结合的活动。更多地让学生参与法律实际应用的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际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