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相关日程
1.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进行选题,论文题目应与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对应。时间为2009年12月-2010年2月。
2.各位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长春税务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的规定》撰写开题报告。时间为2010年2月-2009年3月中旬。
3.各位硕士研究生向自己的导师提交开题报告,并由导师指导修改。时间为2010年4月2日前。
4.开题报告会(程序按照《长春税务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的规定》进行)时间为2010年4月中上旬(为与毕业电子照相时间尽量紧凑安排,初步定在4月12日前后的周六周日(4月10/11)或者周三下午4月14日下午,具体与所有导师沟通后确定)
第二部分:相关说明
1.关于开题报告的格式和相关规定请到自己年级的群共享或系网站中下载,并仔细阅读。
2. 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必须及时写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法学院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部批准。无故不参加开题报告或未能按时参加开题报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届毕业论文答辩。
3. 开题报告会后,经审定小组认真讨论并做出是否可以开题的决定。决定经与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未通过者,在1-2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如仍未通过,需在下一年开题。
长春税务学院法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