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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1—2012学年度寒假放假通知(研究生)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23 00:00 点击数: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法学院现将2011—2012学年度寒假研究生放假时间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及注册安排
1、寒假放假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2012年2月25日;
2、学生宿舍假期关闭时间:2012年1月17日—2012年2月21日;2012年1月17日前学生必须全部离校,2012年2月21日后方可返校归寝;
3、学生返校注册时间为:2012年2月26日18:00——19:00;
4、学生返校注册地点:10栋公寓二楼法律援助咨询中心办公室。
二、相关要求
1、本学年寒假时间长,学校鼓励研究生返乡,不予安排寒假留校住宿;
2、要求研究生在离校前锁好宿舍门窗,尤其是阳台门一定要锁好,关闭电源,并将所有电器从电源插座上拔下,宿舍内严禁留贵重物品及现金;
3、研究生寒假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
4、寒假结束,学生要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学生返校要考虑到交通车次的繁忙和路途的长远,提前做好预案;
5、开学注册工作由法学院研究生会学习部与专业负责人共同完成;
6、2009级研究生毕业返校可以不遵照上述时间,但要及时关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和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时了解相关就业信息,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同时积极与导师配合按照学校要求时间表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工作;
7、2010级研究生要做好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积极与自己的导师联系尽快完成开题报告;
8、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研究方向利用假期到相关实践部门开展社会实践调查工作;
9、鼓励广大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利用假期多读本专业经典著作,最好能形成科研文章。
   法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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