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姚佳明)2012年11月30日,由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与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的“刑事和解论坛”在我校图书馆1006会议室成功举办,法学院党委书记兼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田磐石、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于晓光、法学院副院长周毅、法学院副院长仇晓光、法学院团委书记赵彦双出席了会议,同时到会的还有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各位领导、检察官以及全体2012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
本次论坛作为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教学形式改革的一个部分,同时也是作为2012级法律硕士一堂刑法学的实践课,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及法学院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和广泛支持。刑事和解制度西方被称之为“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这一制度旨在通过主动地与受害人进行沟通,加害人以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赢得受害人的谅解,而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它一改传统刑事司法中以国家为本位,强调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罚来对犯罪人进行矫正的刑事司法理论,主张对受害人权利的关注,它为刑事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注入了一种全新的理念。近年来在我国呈现出跃进式的发展趋势,但在司法实践中也产生了诸多的问题。本次论坛中,来自白山市各个区县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检察官同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就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以及制度弊端进行深入探讨,双方均派出代表进行发言,无论是在实践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检察官们,还是理论功底深厚的法律研究生们,各自通过日常的积累、刻苦地钻研、积极地探索,均从不同的角度对于刑事和解制度形成自己的观点。双方的发言过程,也是一个相互学习的过程。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是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在教学方式改革上积极探索的一个成果,它一改传统的授课式教学模式,而是以学生同检察官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让学生近距离接触司法实践战线的一线工作人员,通过进一步的交流沟通,可以弥补学生自身司法实践经验的不足,丰富理论以外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加深了对刑法制度的理解,同时拓宽法律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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