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定于2013年3月23日组织2011级硕士研究生开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2013年3月23日8:30
地点:第二教学楼
经济法一组 2204 教室、经济法二组 2205 教室
民商法一组 2206 教室、民商法二组 2207 教室
经济法一组:
组长:张秋华
成员:王向东、王金霞、齐 衁
秘书:邹飞
经济法二组:
组长:刘国庆
成员:周 毅、李光宇、张 松
秘书:徐曌天
民商法一组:
组长:张洪飞
成员:丁玉娟、金 明、王凤昌
秘书:杨振
民商法二组:
组长:徐 伟
成员:郭 琰、李凤颖、姜延迪
秘书:朱光涛
答辩学生分组情况:
经济法一组:母光达、文伊娃、张靖月、胡淼、詹潇、邹彩茹、李小飞、韩璐、
胡浩宇、李得志、张士达、孙莹、胡振华、牛保忠、吴阳、孙晓萌
经济法二组:赵超、宋安宁、孙文博、卢继红、赵辉、李净潞、魏涛、李岚、
褚英蕾、张彦梅、王亮、宋琦、刘丹、赵莹
民商法一组:鞠冰雪、刘佳、黄倩、吴泌辰、邹杨、霍聿秀、李晓、陈贝贝、
张瑞昌、李力伟、刘青青、茌帅、颜世锋、康倩、蒋国亮
民商法二组:王琳琳、李吉伟、孙亚洲、韩冬霞、车娜、王璐、冯悦、刘金莉、
刘元艺、郝振萍、李佳诺、李守凯、邹婷婷、程宁宁、张冲、李奕潼
具体要求:
1、认真填写《吉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开题报告字数为4000字以内,用A4纸张小4号宋体打印。
2、参考文献应为25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5篇。参考文献原则上应为近五年之内发表。
3、开题报告,一式五份,于3月20日下午2:30之前交各班负责人手中,各班负责人于3:30之前交到法学院办公室(第二教学楼2407B)。逾期不交,后果自负。
4、开题报告程序:
1)由研究生对论文的选题、构思、资料准备、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做出说明,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
2)导师提问,学生回答;
3)根据学生陈述、答辩情况,导师组作出开题是否通过的结论。
5、开题结束后,请将最终定稿的开题报告审批表交到法学院办公室,时间截止到4月25日。
法学院
20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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