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下午,“吉林财经大讲堂”第十五讲暨黄文艺教授线上学术报告会在我校第一会议室举行。我国著名法学家黄文艺教授作了题为“民法典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学术报告。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孙杰光,科研处处长郭天宝,法学院院长仇晓光,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高原,法学院副院长周毅、王开宇以及法学院教师、研究生、本科生近300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孙杰光校长主持。
黄文艺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市域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现代科技与司法文明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评审委员会专家。曾任中央政法委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曾担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的主讲人,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专题讲解。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15项,在《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孙杰光校长在致辞时指出,黄文艺教授与吉林省、吉林财经大学的渊源颇深。2019年10月,我校曾邀请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教授做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主题报告,讲解有关中国法治道路建设的重要问题,今天黄教授关于民法典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报告,与去年的法治主题学习一脉相承、意义重大。
报告会上,黄文艺教授基于法理学高度,认为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民法典的阐释作为理解民法典的重中之重。法典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集大成者,是人类治理智慧的华彩篇章。我国《民法典》是近代以来部门法法典化的典范,不仅是提供民事关系规制技术的法律文本,其更承载政治和社会改造之使命,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的重器。黄教授从六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和影响。黄教授认为,民法典推进了社会治理的权利化,开创了权利本位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民法典推进了社会治理的社会化,创设了多层次多类型的中国特色民事主体制度;民法典推进了社会治理的契约化,为社会治理分散化、平权化、合作化的契约型治理模式提供了一系列结构性、制度性资源;民法典推进了社会治理的公正化,构建起了一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公正治理的私法制度体系;民法典推进了政府治理的善政化,为公权力行使厘定了新边界;民法典推进了社会治理的更高目标,通过法治和德治双向发力,引领和改造民风社风,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社会环境。
最后,黄文艺教授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仇晓光院长对报告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黄教授的报告主题宏大、内容丰富,对民法典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关系的解读清晰而深刻,师生受益匪浅。郭天宝处长对黄教授的讲座给予高度评价,他诚挚邀请黄教授有机会能亲临我校交流指导,分享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成功经验,助力我校在国家级重大项目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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