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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吉林省法学会2012年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24 00:00 点击数:

吉法学会字〔2012〕5号

 

关于下发吉林省法学会2012年

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根据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现将我会今年的重点研究课题通知如下:

    一、课题题目

    (一)以“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为研究内容的课题

1.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的问题研究;

2.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及管理法律问题的研究;

3.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4.社区建设法律问题的研究;

5.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法律机制问题研究;

6.食品安全立法及体制机制法律问题的研究;

7.“大调解”体系长效机制法律问题的研究;

8.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与创新法律问题的研究;

9.诚信体系建设法律制度与保障问题的研究;

10.提高司法公信与维护社会稳定问题的研究;

11.抵制宗教渗透法律问题的研究。

    (二)以“服务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内容的课题

1.农业现代化及农民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的研究;

2.特色城镇化与特色产业发展法律问题的研究;

3.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研究;

4.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律对策研究;

5.推进长吉图一体化进程法律问题的研究。

    (三)以“法治文化建设”为研究内容的课题

1.构筑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问题研究;

2.吉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法律问题的研究;

3.吉林民族优秀文化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

4.推进法治宣传与政法文化建设问题的研究。

    二、课题要求

1.请申报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的作者接到通知后,按照课题题目确定的范围,可自拟题目,填写课题申请表(见附件),并于6月30日前反馈我会。

2.课题研究以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为主,对调研报告、实证分析的课题将予以优先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字数不少于10000字。

3.承担省法学会课题研究的作者,需在10月30日前上报课题研究成果。

    三、课题的立项与结项

1.省法学会对申报的课题题目进行评审,决定予以立项的,发给立项通知书。

2.省法学会对按期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后,对符合结项要求的成果颁发结项证书,同时对优秀的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

 

 

     联 系 人:陈宏程    李海洋

     联系电话:0431-88905546(传真)  手机:1359645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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