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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1年度入党“重点积极分子”发展计划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30 23:56 点击数:

为增强法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根据《党章》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2011年度(研究生与2009级本科生)学生入党重点积极分子发展计划。

一、拟发展对象

法学院2008-2009级在藉本科生和2009级、2010级研究生(含法律硕士),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

二、时间安排

报名审核阶段:4月6日—4月7日

民主评议阶段:4月8日—4月10日

公示反馈阶段:4月12日以后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积极要求入党,入党动机端正,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作风正派,团结同学,为人诚实守信,具有较好的协作精神,在群众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已经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

5、积极向党团组织汇报思想;

6、学习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优异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研究生科研情况突出重点考虑;

7、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工作,工作踏实,活动表现突出、成绩较好;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及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研究生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优先考虑;

8、班内民主测评通过率达到75%以上,综合测评分在本班30%以内;

9、以上各项指标要求同时具备,但某项指标突出好,可以适当突破1-2个条件

四、相关要求

1、鼓励突出,择优发展;

2、实事求是,客观民主;

3、个人根据基本情况如实填报《法学院学生入党重点积极分子申请表》(到此处下载http://law.jlufe.edu.cn/news_view.asp?newsid=1017),并于4月7日前交至各年级负责老师处。

 


监督电话:0431--84539440

 

 

 


 

 

                                              法学院团委

                                               20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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