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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招聘20名辅导员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9 21:19 点击数: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的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大学城校园及东风路、龙洞等多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348亩,教职工3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46000余人,学校以“团结、勤奋、求是、创新”为校训,致力提高教育质量和科技水平。

   
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辅导员,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和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所获得的本、硕、博学历均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本科阶段要求在国内高校就读,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4.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艺术、体育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同等水平。

  5.大学在校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上岗位(按有关政策确定),实行试用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GDUTJOB@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信息简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

  4.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处盖章);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6.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7.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4. 国内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9年7月31日前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身份报到的毕业生。

  2018年1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和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港澳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方可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要求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五、考试

  通过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准考证考试当天发放,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闭卷笔试、岗位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进入第二阶段考试人选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将按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到底进行等额递补。

  第二阶段:岗位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个人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三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三阶段: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审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30%+第二阶段成绩×20%+第三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同时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和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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