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学院下发评定办法及评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在认真查阅申报人的支撑材料并充分依据申报人综合得分,确定下列同学为法学院拟向研究生学院推荐对象,现面向法学院广大师生公示,公示期5天(2015年10月15日-19日)。
推荐名单:
1、盛振全 2013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平均成绩83.76;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文章6篇,其中核心1篇;参与项目1项;通过司法考试;参与班级管理工作
2、陈 楠 2013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平均成绩86.88;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文章4篇;参与项目1项;通过司法考试;班级管理工作突出
3、徐 丽 2013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平均成绩86.48;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文章6篇;通过司法考试;辅助班级管理工作
4、马晨露 2013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平均成绩87.48;公开发表文章5篇,其中第一作者3篇;参与项目1项;通过司法考试;参与班级管理工作
5、李 双 2014级经济法学专业;平均成绩87.20;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文章7篇;参与班级管理工作
6、邢芳铭 2013级经济法学专业;平均成绩81.54;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文章5篇;参与项目1项;辅助班级管理工作
7、贺 琳 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平均成绩86.92;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文章5篇;通过司法考试;班级管理工作突出
8、吴 敌 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平均成绩83.58;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文章5篇;辅助班级管理工作
9、任凯燕 2013级民商法学专业;平均成绩86.29;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文章2篇;参与项目1项;辅助班级管理工作
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9440、0431-84539450、043184539456、18004425533、13844041486。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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