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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1—2012学年度寒假放假通知(本科生)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23 00:00 点击数: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法学院团委现将2011—2012学年度寒假学生(本科生)放假时间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及注册安排
1、寒假放假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2月24日;
2、学生宿舍假期关闭时间:2012年1月17日—2011年2月21日;2012年1月17日前学生必须全部离校,2012年2月21日后方可返校归寝;
3、学生返校注册时间为:2012年2月26日14:00——15:00;
4、学生返校注册地点:教学楼1416室。
二、相关要求
1、本学年寒假时间较长,学校鼓励学生返乡,不予安排学生寒假留校住宿。
2、要求学生在离校前锁好宿舍门窗,尤其是阳台门一定要锁好。关闭电源,并将所有电器从电源插座上拔下。宿舍内严禁留贵重物品及现金。
3、学生寒假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有课程不及格,需开学后补考的学生要利用假期做好课程学习和复习。
4、寒假结束,学生要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学生返校要考虑到交通车次的繁忙和路途的长远,提前做好预案。
5、学生开学注册工作由学生会学习部配合团委老师完成。提示同学返校高峰,提前购票,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返校的同学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未请假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6、各班班委、支委负责拟出学期工作计划,3月5日前报到团委。
7、学生会各部门负责拟出本学期部门工作计划,3月1日前报到团委、学生会秘书处,由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分别拟出本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于3月5日前报至赵老师处。
8、各班班长、支书、学委与教务处教材科(实验楼3009室,84539173)联系取教材,对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同学于第一周到开课单位进行成绩复查,有补缓考的同学要认真复习,第二周开始进行补缓考考试。
9、凡本学期有打扫教室任务的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要提前返校,于2012年2月26日上午9:00统一到学生处216报到领取工具,按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凡不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勤工助学岗位(本学期打扫教室卫生的同学工作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大学生职业生涯导航中心负责协调检查。
10、2009级、2010级同学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于2月29日前交给本班学委,并由各班学委于3月5日上午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交到团委办公室,由社会实践部负责收取记录并评选总结,要求必须本人亲自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即可),不得抄袭(社会实践报告撰写时间为第二、三、四、五学期,计入学生学分,未完成该项学分将不得毕业),假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反馈情况统计见附件。
11、各班由班长、团支书负责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未及时归校的人员名单于2月26日晚22时、2月27日(周一)早8时前报至班主任老师处,并注明原因;
12、主要学生干部(班长、支书、各部部长及以上干部)要求2月26日早8:00前必须到校,准备参加学生工作会议。
13、作好课前准备,第一周学生系统老师在教学楼前检查上课情况,各寝室长组织寝室成员清理卫生,开学第一周学生工作处将进行抽查。
附件:
法学院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模板.doc
法学院团委
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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