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本科生: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现把2011—2012学年度暑假学生(本科生)放假时间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及注册安排
1、暑假放假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8月23日
2、学生返校注册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14:00—15:00时
3、学生返校注册地点:教学楼1416室
二、相关要求
1、学生开学注册工作:由学生会学习部配合团委老师完成。提示同学返校高峰,提前购票,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返校的同学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未请假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2、离校学生:在离校前要认真检查宿舍门前、电源等是否关闭,个人贵重品妥善保管,返乡、返校途中要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个人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不要轻信陌生人等;
3、暑假期间留校的学生:要提高宿舍防火、防盗能力,落实自防措施及确保人身和财物的安全,进出宿舍楼要主动刷卡,不得带校外人员进入宿舍楼、寝室,更不许私自留宿他人;
4、全体学生要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在暑假期间不得参与任何有损国家稳定、损害国家荣誉和形象的事;同时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明辨是非和抵御不良思想影响的能力,以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5、财务处收缴学费安排:(1)学生在8月24日之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所发的中行卡中,由银行统一划款。(2)未将学费、住宿费存入学校所发的中行卡的同学于8月25、26日在教学楼F大厅进行交费,学生可持银联卡(异地银联卡刷卡不收手续费)或者现金交费。已经足额将学费、住宿费存入学校所发的中行卡的同学不需要再交费,交费票据由各学院辅导员老师统一发给同学。8月25、26日教学楼F大厅交费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请同学们要准备好下一学年的学宿费并及时缴纳(合计5820元),有助学贷款的同学也要缴纳宿舍费用和学费差额(合计1320元);
6、各班班委、支委负责拟出下学期工作计划,8月29日前报到班主任老师处;
7、学生会各部门负责拟出本学期部门工作计划,8月29日前报到团委、学生会秘书处,由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分别拟出本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于31日前报至赵老师处;
8、各班班长、支书、学委开学后要及时与教务处教材科(实验楼3009室,84539173)联系取教材,对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同学于第一周到开课单位进行成绩复查,有补缓考的同学要认真复习,第二周开始进行补缓考考试;
9、凡本学期有打扫教室任务的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要求提前返校,于2012年8月26日当天(9:00—15:00)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16报到,并按时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凡不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勤工助学岗位,大学生职业生涯导航中心负责协调检查;
10、2010级、2011级同学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于8月29日前交给本班学委,并由各班学委于9月4日上午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交到团委办公室,由社会实践部负责收取记录并评选总结,要求必须本人亲自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即可),不得抄袭(社会实践报告撰写时间为第二、三、四、五学期,计入学生学分,每学期2学分,合计8学分,未完成该项学分将不得毕业,必须注意调查报告的原创性);本次我们将不再组织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把暑期“三下乡”和社会实践调查结合起来,希望农村生源同学们在开展假期社会实践调查过程中能有效把我们一直坚持的“社会主义法治传新村”主题结合起来,重点调研所在农村法治建设情况、农民法律意识情况、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法治环境构建情况、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引发的法律问题等内容,并形成有效社会实践报告。
11、各班由班长、团支书负责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未及时归校的人员名单于8月26日晚22时、8月27日(周一)早8时前报至班主任老师处,并注明原因;
12、主要学生干部(班长、支书、各部部长及以上干部)要求8月24日早8:00前必须到校,准备参加新学期学生工作会议。
13、作好课前准备,第一周学生系统老师在教学楼前检查上课情况,各寝室长组织寝室成员清理卫生,开学第一周学生工作处将进行抽查。
附件:
1、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撰写模版201273162543597.doc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团委
2012年7月3日
上一条:我院迎新工作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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