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班级内部初步确定的推荐名单,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法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名单(140人)及困难等级,并按照10%,20%,70%的比例,现公示如下:
一等(15人):
0938:钟梅 0939:李冬红
1041:宋清宇 1042:常宇 1043:王宇
1144:吴琼 1145:万广乾 李平 1146:杨林
1247:程康乐 祖姆热提 1248:刘翠荣 冯勇 1249:姬小娟 姜华
二等(29人):
0938:巴桑卓玛 唐巧玲 0939:贺璐璐 0940:贾佳
1041:王会婷 孙生财 1042:王恕燕 何丽萍 1043:申恒臻
1144:卜萧颖 马香 贾彩霞 1145:齐丽敏 李如霞 吴伟宏
1146:王丹 孙娜 1247:王停勇 王晓影 熊璇 李旭
1248:张颖 薛天柱 宗旭 郑文彬 1249:宋佳蔓 史琪 王生斌 黄华兰
三等(96人):
0938:赵文静 姚丹丹 王禹家 王培 高鸿跃 沈良浩 李亮 夏亚平
0939:孙传财钱力 胡肆 张同鑫 田雨鑫 潘可信 桓子存
0940:钟雪 潘然 李雨霞 李明宁 吴启航 王星 高鸿俊 付昆
1041:莫雄然 王月 朱月 王丽 姜蓓蓓 杨玉彬 李军 涂明伟 万芸芸 宋书强
1042:李雄强 李岩 韩飞 杨丹萍 王靖 周闯 丁萌 张丽佳 王思斯 何成忠 陈志刚
1043:滕希钰 李池 张亚男 祝伟业 鲁卓
1144: 欧阳副帅 郑云霞 卢桂红 王艳杰 莫寿冠 冯乃冠 秦羽佳 郑美玲 张宏岩 韩雪 管延君
1145:李娜 岳秀丽 梅桂玲 林琳 张祖鹏 夏良明 贾婷婷 邹松 王可人 杨欣 金玲 王雪松 董弘倩 刘格
1146;陶红萍 刘成君 樊新亚 王静 张祖鹏
1247:徐璐 周霞 王超男 牛冠钧 杨春燕 张涛 张宁
1248:王双 普布顿珠 杨翔翔 阚晨瑜
1249:高思敏 郭芳 宋佳敏 刘玮佳 韩诗佐 格桑德吉
如有同学对以上经济困难生评定情况有异议,请与法学院团委联系,公示期3天(10月14日20点截止),联系电话:84539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