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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2012学年第三期法学案例分析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03 00:00 点击数:

本网讯(通讯员 邬倩倩 杨杨 刘翠荣)12月2日晚上六点半,由法学院学生会学习部举办的第三期“法学案例分析会”在1418教室如期举行。本次活动仍然由法学院大三学生王宇担任主讲嘉宾。

   本期案例分析会以“在雪天是否去主动帮助一个满负重物的女孩”的真人真事,引出“无因管理”这一概念,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民法与我们生活的紧密联系。紧接着,通过主讲嘉宾列举一系列鲜活生动的例子,向大家清楚地介绍了民法的构成,包括《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随后,通过对 “隔壁宿舍的人跳舞”等生活中的小事以及“观景权”等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向大家阐述了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要件,即“涉他”。以“民事法律关系”为中心,主讲嘉宾又全面讲解了其主体、客体以及内容。接下来又介绍了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以“自杀属于事件还是行为”的问题激起了大家的认真思考和热烈发言,同学们各抒己见,既将本期案例分析会推向了高潮,也为下一期的案例分析埋下了伏笔。通过讨论,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作为一种严谨的社会规范,必须不断地接受历史的考验和群众的质疑,也正因为如此,法律才具有一种历久弥新的力量。

   最后的案例分析环节,大家讨论了“甲乙双方关于婚后不生育问题订立合同引发离婚”的案例。所有到场的同学分为两组,分别为甲乙二人辩护,掀起了本次案例分析会的又一次高潮。在主讲嘉宾给予讲解之后,同学们对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也有了进一步认识。

   在本次案例分析会的结尾,学习部成员积极收集了各位同学对于案例分析会的建议与意见,相信今后的案例分析会更受同学们欢迎。下周将会举办本学期最后一次法学案例分析会,届时期待各位同学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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