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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假前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1-19 00:00 点击数:
请在1月24日放假前认真做好以下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的相关工作。
一、毕业论文
       1、目前,教务处发现在开题报告中学生所写的“研究现状”部分,存在内容过少的问题(有的只有一两句话)。为避免该部分内容流于形式,现规定 “研究现状”部分的字数为300-500字。开题报告表一般要写两页。
       2、原来要求写入毕业论文正文中的“文献综述”,不再写入论文正文。而是将“文献综述”单独写在一张纸上(600-800字左右为宜,格式参见本通知后附的模板),但仍需放入学生论文档案中。这样,毕业论文正文第一部分的格式不需按“一、引言 (一)选题背景 (二)文献综述”等撰写。
       3、教务处将在放假前,根据2007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总体时间安排的要求,对学生的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予以中期检查。各系在22日前,根据长春税务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对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需填写《教学检查记录表》。教务处在23日将对开题报告表进行随机抽查(含对《教学检查记录表》的检查)。
二、毕业实习
      1、根据长春税务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各系务必在1月23日前将本系的毕业实习计划报教学处备查(目前已上报实习计划的有会计系、国经系、计算机系)。同时,应在放假前完成毕业实习大纲的编写工作。
      2、1月23日前请各系上报07届毕业生准备利用的毕业实习基地名称及与实习单位的协议复印件。下学期教务处将根据实习计划及基地具体情况,在学生实习期间派专人进行跟踪检查。
放假前,教务处将编印一期教学情况简报,对各系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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