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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26 00:00 点击数: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2011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参与对象

2011级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关于工作日程安排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时间拟安排在2013年3月8日至3月24日之间进行,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法学院将及时告知。

1、2013年3月6日前,研究生就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与导师进行沟通,在导师指导下反复进行修改,完成开题报告定稿并向法学院提交。

2、2013年3月8日至3月24日之间,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

4、2013年4月25日前,研究生根据开题报告会的结果进行修改,重新打印开题报告书并向法学院提交。

三、关于工作具体要求

1、研究生在提交开题报告申请前应反复与导师就论文选题进行沟通,得到导师批准后方可在进行开题报告申请提交工作。

2、研究生如因故不能参加开题报告,必须及时办理手续,经导师、本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法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法学院另行安排开题时间。

3、因故未能参加开题报告或者开题报告未通过者,法学院于本次开题后的在3个月内另行安排开题时间。

未参加法学硕士开题报告或者虽修改并经二次开题报告仍未获通过者不得参加应届硕士毕业论文答辩。

4、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论文题目应与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对应。同时,应做到一人一题,避免同届论文选题重复。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改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署意见,学术带头人、法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并重新做开题报告。

5、开题报告字数为4000字以内,用A4纸张小4号宋体打印。参考文献应为25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原则上应不少于5篇。

6、开题报告开放进行,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告人以PPT形式汇报,时间为5—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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