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建和谐校园,为我系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法学系制定本制度。
一、师生安全制度
1、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助保卫处工作,制导本系师生安全保卫工作。
2、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
5、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节假日做好布置检查工作,相关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综合治理制度
1、及时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
2、实行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各教研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当好参谋。
5、认真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防火安全公约
1、积极宣传,认真学习《消防法》,努力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管理力度,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3、加强用电管理,增设各种安全设施,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电和改装用电设备。
4、加强用火管理,杜绝使用明火,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时要注意防火。
5、不得乱接乱搭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烧水、做饭,严禁吸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6、供水、用电等公共防火设施要倍加爱护,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奋力扑救,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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