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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关于加强舆论阵地管理的暂行规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9 08:32 点击数: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在高校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活动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院学术讲坛和新闻舆论载体,是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各教研室的负责人,是学术讲坛和新闻舆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工作到位,确保安全与稳定。

二、举办学术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必须事前申报,经批准后方能举办

主办单位应了解主讲人的基本情况、学术水平和报告讲授的主要内容,并填写《法学院举办学术讲座申请表》(一式三份)。属自然科学类的报学校科研处审批,属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如主讲人是国外和境外人员,应先经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同意,再报学校委宣传部审批。

三、加强对院报、QQ群、微信、易信等新闻舆论阵地的管理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决不能刊载、发布有“自由化”倾向和基本观点是错误的文章和言论。涉及重大政治原则问题或有争议的稿件,应送学院党委书记审核。

四、强化校园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校园网络管理以学校网络中心为主,法学院协助网络中心工作。法学院的网站、网页应落实专人管理,及时发现和删除有害信息并及时报告,特别是在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

五、加强对社团和学生刊物的领导和管理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是社团和学生刊物的审批部门。要严格审批手续,加强领导和管理。学生的社团只在校内开展活动,学生刊物只在校内发行交流。学院党委、团委要加强对社团活动和学生刊物的具体指导,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社团活动和学生刊物散布错误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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