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法学院一步做好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伴随着社会转型、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就业压力普遍增大,成为大学生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法学系要从解决大学生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扎实推进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
1、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挖掘和树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组织“创业者风采”系列活动,通过演讲、报告、座谈等多种方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大学生全面了解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正确认识就业形势,转变计划经济条件下毕业就业的陈旧观念,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成才观,鼓励他们抓住西部大开发、小城镇和城市社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契机,到西部就业,到中小城市和社区就业,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在当代大学生中进一步唱响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
2、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素质。掌握较高的就业创业素质是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关键环节,要把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素质作为开展素质训练的重点。根据大学生职业意向,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素质训练内容。加强与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引入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素质训练,使校内素质训练与就业岗位要求同步并轨。
3、大力推进“大学生就业见习行动”。“大学生就业见习行动”是法学系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帮助他们增加职业经历,学习择业就业技巧,提高就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广泛发动在校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行动,特别要协调有关方面为高年级学生参加见习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4、充分利用系里教师资源:建立系领导包保制度、导师联系制度、系学生办公室和全体教师深入的帮扶毕业生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在学生就业创业的积极性。
5、充分利用法学系的现有实习实践基地:通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道区法院、德恒律师事务所等几个法学系长期的学生实习基地,经过在学生不定期实习和毕业前定期实习,使同学们通过法学实践丰富自己的知识。
6、开展创业之星进校园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创业成功人士走进校园,通过论坛、讲座、报告会、座谈等形式,现身说教,激励广大同学自强不息,毕业后大胆创业。
7、积极支持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观念和创业精神,使创业成为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的共同追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通过活动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创业教育、指导和训练,促进大学生创业人才不断涌现。
三、确保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充分认识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在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到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中。要成立由毕业班辅导员牵头的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本地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统筹规划,广泛发动,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2、加强宣传。要加大对党和国家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加大对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各项举措的宣传,把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重视关心送到大学生心中。要不断推出投身西部大开发、投身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建设、自主创业、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3、加强研究。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思想动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严防因学生就业问题引发突发性事件。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指导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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