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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1 10:37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和吉林省高校工委《全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吉高校宣发20182号)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法学院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改革,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我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结合法学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工作方案:

一、什么是法学专业课程思政?

所谓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是以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为突破,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知识传授、价值引领和能力提升的有机统一,注重与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建设和学生实践相结合,努力培养德行高尚、学识扎实、身心健康,具备现代精神以及人文素养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专业课程思政不是思想政治教育课或德育课,也不是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生硬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要素,而是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坚持融入性原则,将专业课程知识点与思政教育内容结合起来开展教学工作。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张智强教授的解读,专业思政就是挖掘教学内容的文化内涵,提取其中正能量的元素,结合恰当的方法,向学生传达。对于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其实就是在教学过程始终突出法治理念、人本观念、信用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正义观念等。当然,要结合教师课程的内容作进一步的提炼。

二、如何开展法学专业课程思政?

(一)全覆盖原则。围绕核心德育目标,把价值观培育和塑造融入所有课程,将思政教育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将教书育人的内涵落实在课堂教学主渠道。

(二)有效性原则。在教学设计中,重视运用新的教学理念、教学策略、教学方法,与教学改革同向同行。在教学实施中,遵循自然融入的原则,力求引发学生认知、情感和行为的认同,让立德树人“润物无声”。

(三)以学生为中心原则。要坚持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存在不同思想困惑的学生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以学生为中心,做到好的内容、好的体验、好的收获。

基于以上原则,结合各自课程,可采取讲故事、以案说法、带学生进法庭、进社区、言传与身教并重等方法,具体开展课程思政。

三、基本要求

1、所有主讲教师在其面向本院、兄弟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开设的各类课程中均应推进课程思政工作。

2、全面开展工作,从教学组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学展示等环节入手,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备课实施、教学评价等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

3、结合学校工作部署,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即日起即应着手本工作,到5五月中旬应形成完整的方案。其他教师也应做好相关准备,2019年9月—2019年12月,是课程改革全面推广阶段,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全覆盖。

4、教研室、教学团队内应加强协同,合力推进专业课程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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